第九百二十四节 土鸡瓦狗(3)(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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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人能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一定是喊冤的。

不然,呵呵……

惊动天子,而你又不能证明自己清白?!

该当何罪?

至少也是杀全家的大不敬之罪!

更何况,这登闻鼓,也不是那么好敲的。

登闻鼓立在公车署内,公车署在北阙之下。

想敲响登闻鼓,首先要感动北阙驻军,让他们放行,然后,还得让公车署的署长也点头同意进入。

但问题是,假如某人能感动北阙驻军,让他们放行,又能服公车署的署长,让他进入。

那么,在实际上,此人其实已经得到了天子的同意。

是天子授意他去敲鼓的。

而倘若天子授意了,那么还有什么案子是翻不过来的?

所以,这就是一个悖论。

登闻鼓立在公车署将近二十年,至今被敲响的次数,不过三五次。

而每一次都导致了一位列侯甚至一位九卿的垮台。

“看来这刘氏对齐鲁的戒备和恨意,至今未曾消散……”许多人都在心里想着。

颜异更是有些失魂魄。

齐鲁士民数百人,穿郡过县,冒着重重危机来到长安,但迎接他们的结果却是如此的悲哀。

这让颜异有些无法接受。

颜异看过执金吾和廷尉上报的那些被判处死刑的士大夫和地主的案卷。

仅从案卷上罗列的罪名和列举的罪证来看。

这些士大夫和地主,完全是‘死有余辜’。

鱼肉乡里,横霸市井,唆使游侠,对百姓敲骨吸髓,勾结官吏,摊派徭役和税赋,动辄侵夺民田。

可谓是罪孽深重,死不足惜!

但是……

“陛下对吾齐鲁何其薄也……”

天下这么干的地主和士大夫,又不仅仅是齐鲁这么干。

齐鲁地主也仅仅是稍微出格了一点,贪婪了一点,不那么讲吃相。

何至于此!

且……

君子死而冠不免!

就算要治罪,也不该用律法治罪啊。

完全可以更人性一些。

事事都按法律来办,汉家与秦朝有何区别?

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嘛!

“唉……”颜异长长一叹:“长此以往,恐怕天下,将要沸沸扬扬,物议纷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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