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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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过了两节课的时间,当她再点开那个论坛时,首页的帖子竟然全都消失了,顶端则出现了一行红色的大字。

“关爱动物,人人有责。

——一只单身狗码农。”

……还真的给黑了!

林珠瞬间给大神跪了。

……

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课下课前,林珠又忍不住悄悄从书桌里拿出手机,点开了微博。

私信和留言多得简直看不过来。

林珠简单地翻了翻,大多数留言都是对虐猫者的谩骂和指责。

忽然,她注意到,之前她一直默默关注的一个叫“羊大夫”的大v竟然就这件事发了一条长微博。

这个大v的主业似乎是个兽医,林珠关注他,也是因为他经常会解答一些动植物相关的提问。

长微博的内容很理性,连一个感叹号都没有,果然是这位大v的风格。

长微博里这样写的:

“动物保护并不是圣母(这个词已经被玩坏了【手动再见】),它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到了一定阶段时的必然产物。

从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方式,就能够了解到这个国家社会文明的进步程度。

从表面来看,动物保护似乎和人类利益没什么关系,实际上,对动物的保护正是出自于人类自己的精神需求,在看到比自己弱小的生命被残杀时产生的同情,正是人性的体现。”

林珠很喜欢这样理性讨论的微博,于是就默默点了个赞,还转发了一次。

她之前也很气愤,但是稍微冷静下来之后,她又觉得光是在网上谩骂这些人并没有什么卵用。

而羊大夫的这条长微博发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网络上关于“保护动物”的讨论。

“中国的动物保护法?呵呵,就是个笑话→_→”

“为什么不能为保护家养动物和流浪动物立法?!!!咱们天.朝上国对于动物的概念难道仅限于野生保护动物吗?【挖鼻】”

“野生动物保护其实也落实得一点都不好……我们村里有个男的掏老鹰窝的小鹰卖钱……对了,我们村的狗也有的被偷,被毒死…………太可怜了…………”

“我百度了一下,1850年,也就是一百多年前,法国就通过了反对虐待动物的法案,1876年,英国也通过了禁止残酷虐待动物法,天.朝经济发展现在是很牛逼,可是这方面太落后了!!!!”

“我听一个同学说,瑞士的动物保护法律规定得很完善很详细。砍断猫爪,剪掉猫耳朵什么的,在法律里都是明文禁止的。”

有人还一本正经地说道:“我们x主席说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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