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到底多少只?(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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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判决并没有错。”

法律是无情的,是公正的。

虽然偷候鸟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听起来非常不可思议。

但燕隼的确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是濒危品种。

这些年通河县的退耕还林开展的不错,这才让这种濒危鸟类有回巢栖息的可能。

而这两个大学生的举动,让其他蠢蠢欲动想打候鸟主意牟利的人们,有了违法牟利的心思。

法院的判决虽然有点杀鸡儆猴的意味,但法院并没有失去公允。

而姜潮听方刚说完道:“那我回去帮邢主任一起处理这件事吧,尽量给受害者家属最公正的结果。”

姜潮和方刚他们一起回了通河县。

而在通河县公安分局法医鉴定中心。

刑婧愁眉不展的坐在办公桌上。

刑婧去现场勘查好几次了。

现在能确定的是那两个大学生偷了七只燕隼。

这七只还是两个大学生偷后,卖出去的可取证有记录的。

而法院的判定的十六只燕隼,是来自公安机关对那两名大学生的口供。

单凭口供,没有实证,结果是很容易推翻的。

而现在刑婧夹在这个案子里,有种出力不讨好两边都得罪人的感觉。

检查院要求重新立案调查。

而法院觉得他们的判定结果的依据来自公安机关。

如果判定结果出错,公安机关要负全责。

而分局这边却觉得他们当初的审讯工作,并没有过失的地方。

而且按照经侦队和森林公安那边的说法,他们在两名大学生家里亲眼见过的燕隼就有十二只。

另外四只则是两名大学生主动交代的,分局这边根本就没有伪造候鸟数目。

各方的压力都让刑婧作难。

而刑婧的责任是,确定候鸟的数量,还原当时整个案子的真相。

快到了下班的时候,刑婧办公室的门却是传来了敲门声。

“邢主任。”

是姜潮的声音。

刑婧脸色一缓道:“进来吧。”

姜潮走了进来。

“那个案子怎么样了?”刑婧关心道。

“已经解决了,犯罪嫌疑人已经拘押到看守所了。”姜潮道。

“解决了就行。”刑婧松了口气。

档案室里的沉积案解决一个,案子就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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