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不合法的要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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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考虑的。《唐律》规定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况非常窄,只限于这样几种情况:一种是夜间无故闯入别人家的,“主人登时杀者。勿论。”第二种是双方互殴,“后下手理直者,减二等。至死者,不减”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只是减轻处罚。没有免除的,而且是一互殴状态。第三种是祖父母、父母被人殴击,子孙帮忙防卫的,“非折伤者,勿论,折伤者,减犯斗折伤三等,至死者,依常律。”除此之外,都不允许防卫。

本案的这种情况,也不属于可以正当防卫的范围。故此,是没有办法以对方正在打骂调戏妇女为由而减轻处罚的,这是唐律跟现代刑法的差别之处,也正是萧家鼎感到这个案子棘手的地方。

萧家鼎这一路上一直在琢磨这件事情,到了现在,还是没有一点思路。他决定还是去提审一下被告,看看情况。

因为这个案子刚刚审结,还没有移送州府衙门,听说蜀王要下来录囚,就放在县里大牢等着。

萧家鼎来到县衙大牢,对案犯晏二郎进行提审。

这晏二郎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可是,看他的样子,却并不是那种凶悍狠恶的样子,给人一种不相称的感觉,让人不敢相信这样一个瘦弱的人能一石头把人砸死。可是,很多事情就是这样,这就是人不可貌相的意思所在。

晏二郎对他的罪行供认不讳,同时也就那个被欺压调戏的婢女和其他两个目击仆从的证言证明,所以这个案子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萧家鼎就跟他聊起来家常:“你杀人的时候,想到你老娘了吗?你哥哥不管他,她现在是老无所依,你让他怎么办?”

晏二郎垂头落泪,哽咽道:“当时只是气愤,也没有想这么多……,是我不好,没有照顾好老娘……”

“你年纪也有三十四岁了吗?怎么还有没有成亲?”

晏二郎叹了一口气:“我们这些奴仆,除了主人恩惠赏赐婢女能成家之外,那有甚么钱财娶妻,又哪里有甚么机会娶妻。”

“你们主人对你们不好吗?”

“还行吧……”晏二郎说话有些吞吞吐吐的。

“既然还行,你都一把年纪了,他怎么不给你们成个家?他府上的婢女应该也不少吧?配一对不就行了吗?”

“这个……,老爷已经去世了,少爷忙着生意,也没空顾及我们的……”

萧家鼎随口问道:“你们老爷去世了?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是我杀死那畜牲的那天,所以少爷还责骂我说都是我把老爷给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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