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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最近在这附近小心一点。”

叶孤城还没有问为何,就听见老汉道:“最近楚国过来的逃犯还挺多,即使爱惜自身,不要被缠上了。”

叶孤城点点头。

然而他却没有想到的是,明明自己还在这里听着,但他为数不多的豪侠朋友却遇见了从楚国逃进吴的人。

伍子胥看着专诸有万夫不挡之勇,心想对方或许就是他在寻找的刺客。

不,他对自己道。

再等等吧,搞不好有更好的选择也说不定。

伍子胥想。

他所要寻找的,是能够帮他完成复仇大计的人,常人不可。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我是幸运a来着。

求一发营养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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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呢喃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15 18:08:40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第137章

专诸是叶孤城在春秋第一个认识的侠士, 人都有稚鸟情节, 更不要说专诸本人也豪爽而值得信任, 叶孤城对他的好感度挺高, 偶有时间, 两人便会小聚。

有时是在他的店铺前,有时是在专诸的家里。

叶孤城已经换上了吴国的衣服,但是下半身装束却有点不同,用了胡服那里便于在马上征战的穿衣方式,以长裤代替裾。

看上去虽然与传统装束有些不同, 但也称不上是不伦不类, 说到底只有贵族阶级才会很注意穿衣的礼制, 市井中怎么穿都没问题。

专诸本人就是如此, 不仅穿胡裤, 上半身还经常袒胸露乳, 挥舞着剔骨刀,很有莽汉的风范。

喜欢穿白衣一身庄重的叶孤城与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画风的。

他是下午去找专诸的,倒不如说是专诸与他约定好下午相见, 那人早知道他会武, 而且应该练得还不错。

这从叶孤城的手就能看出来。

豪侠与豪侠之间有共性,一是他们都很喜欢与别人结识,很喜欢交朋友, 二就是都挺喜欢逞凶斗狠的,男人与男人之间一言不合就能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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