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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现实,新仇旧恨,我也无暇分辨,只觉胸中一口浊气上升,牙齿痒痒的,于是,低头,张嘴,瞄准他的手,狠狠一咬。

“啊!”庄昏晓吃痛,我趁着他松手的当,退到墙边,双手举起杂志,威胁道:“不要过来,不然我把她给撕了!”

可毫无用处,庄昏晓眼睛都没眨一下,继续向我走来。

看来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我一狠心,双手前后一扭动,杂志撕开了一道小口子。

随着那“刷”的一声,庄昏晓也在我跟前停住。

虽然表情镇定,但我心里却像敲鼓一样,砰砰乱跳。

我真的做了。

我撕了庄昏晓的她。

完了,他会生气吗?会打我吗?我该怎么还击?踢他膝盖还是踹他家小庄?

没时间多想,庄昏晓打破沉默,忽然一把夺过杂志,然后——彻底地将封面撕成两半。

我的坐骨神经,脊髓神经,滑车神经,三叉神经,迷走神经,舌下神经,总而言之,各种神经都绷得紧紧的。

庄昏晓双手撑在墙上,将我围在中间,面无表情地看着我,隔了很久,终于说道:“今后,我不想这本杂志再出现在我面前。”

然后,他走了出去。

我沿着墙壁慢慢滑下,蹲在地上,看着那个支离破碎的女孩,心里静极了。

庄昏晓恨她。

这样浓的恨,需要异常烈的爱。

也就是说——

庄昏晓,很爱她。

正文 真相大白,原来如此

夜阑人静。

我放轻脚步,悄悄地走过庄昏晓家,来到自家屋子前,掏出钥匙,借着微微的光,倏地开门,快速进去。

像做贼。

这几天,我就像做贼。

借口迟迟被拐走,店里无人照料,我天天一早便出去,深夜才回家,避免和庄昏晓说话。

并且,在他说明那个女孩的情况之前,我打算一直这么做。

走进卧室,将包一扔,趁着黑暗,一头扑在床上,我长长地叹口气。

庄昏晓啊,庄昏晓,为什么你要记得她一辈子?

正在长吁短叹,台灯忽然亮了,我下意识抬头,竟发现庄昏晓就躺在我身边!

只见他双手枕在脑后,两只长脚交叠在一起。黄黄的灯光从他头上射下,将他的脸埋在阴影中。尽管如此,我仍然感觉得到,那双眼,正牢牢地盯着我。

“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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