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福有双至(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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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矛等武器进行群体协同作战的最宝贵的经验。

这也给了我极大的信心面对以后所有可能更加强大的敌人。

短暂的休整后,天刚亮,我就带着30名战士——其他的带着猎物和伤者回村了——跟踪着头狼留下的血迹追了下去。

不得不说,头狼的生命力和韧性是惊人的,近三个小时后,我们才在距离一座小山丘约500米的地方找到了它的尸体。

从它长途奔赴的目标看,这座小山丘一定是它们的根据地。

果然,只有不到100米高的山丘下,居然有一个较大的石洞。

昨晚——应该说是今天凌晨——逃掉的那只狼就死在洞口,身边站了一只怀了孕的母狼,看得出要下崽了。

我们把母狼逼进洞内,用鱼网活捉了。

洞内还有另一窝已产下可能不超过一周的狼崽,我们也照单全收。

让我们有一点伤感的是,这个洞有明显的人居痕迹,壁上还有壁画,洞内还有几颗人颅骨。

看来是由于深入草原,被狼群反客为主了。

回程中我们猎获了几只鹿和羊,但直到返回森林,也没见到我最想看的马群。

回到村里,我为小狼崽和母狼各自单独建立了畜栏,但狼啸仍让不远处另外几个畜栏里的鹿和羊感觉到明显的不安。

在近几天的食物采摘工作中,“老虎”有一次带回了一种植物的种子,我嚼了一颗——不错,淀粉含量比较高,就全部留下来了:大约有一两多。不知道该叫什么名字,考虑到历史的发展问题,在我发展农业之前,给它取名字叫“粟”。

十天后,母狼产下了七只可爱的小狼崽。

不过木青坚决处死了它们的母亲——从小学就学过的各国寓言都告诉我,确实不能对野狼太过仁慈——我也没有反对。

梅梅则表现出了极为母性的一面——在为母狼掉完泪后,即使我在畜栏中为狼崽铺了干草还搭了棚,又指定了一只母羊做奶妈,她还是坚持要将小狼放在我们的“卧室”里。

“要!”这是她学会的几个为数不多的普通话词语。

“冷!”——这是最主要的为狼崽辩护的理由。

这比我发表长篇大论的说服工作还有效,只用两个字就打败我了,看着她同时抱着三只狼崽发急的样子,像小孩子在保护自己心爱的玩具,我心软了。

从此要“与狼同居”了!

阳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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