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素素笔原来是这样来的(2 / 4)
狄雅眨眨大眼睛道。
旁边和伊娃等人聊天的丁莹儿,此刻非常不耐烦地对我说:“弟弟,妳还不快请张叔叔来?大家还等着见他老人家呢。”
“噗哧~~”
上官姿不顾形象的大笑道:“莹儿姐,妳不要太紧张了,张叔叔今年才四十二岁,不算太老哦。”
“要妳小丫头管?”丁莹儿脸皮一烫,伸手就在上官姿的小翘臀上打了一下,上官姿自然是不依的跳到她地身边,和她嬉笑着玩闹起来,这边的伊娃和紫云儿也加入了战团,四处抛丢地布团和垫子还“误伤”了不少人,自然也引起了“受害者”的还击……一时之间,家里莺莺燕燕,闹成了一片。
……
一个小时后,张宽如约来到了这里,当他看着丁莹儿等四女又以重礼相见时,他不禁大为高兴,在他的观念里,我老婆越多,能生下的孩子就越多,这样我的子子孙孙繁荣昌盛的生活着,就是舍命救他的殷雄和肖丽最大的期望了。
一番客套下来,张宽拿起了我递给他的铅字笔。
这支笔盖上笔帽后,长约十六公分,宽的半径为零点五公分左右,外表颜色是亮丽的银白色,抚摸在上面,非常的柔滑和便利,拿在手中,觉得这样的重量很是轻便。
手指握住铅字笔的地方,有两个略微凹进去的小槽,方便于手指的规范使用。
铅字笔分成两部分,后面的油墨是呈液体状的,并不像其它笔一样,有着笔芯可以更换;而前面一半,则通过一个密封的小巧
油墨就可以匀称的流到前段的笔头处,写出油墨均匀
张宽试着在纸上比划了几下,写出的字迹不是黑色或者蓝色,而是一种从来没有见过的混和七彩色,不淡不浓,却异常的吸引眼球。他低头闻了一下油墨的味道,自然是有股芳香的气味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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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笔很不错,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设计,不但新颖,而且写字也不累,拿着笔观摩一下还是一种享受。”张宽点点头道,“但我注重的是它的商业价值,我有三个疑问,还希望妳們解答一下。”
“张叔叔请说。”我颌首笑道。
“第一点,如果铅字笔的笔芯不能更换,每次用完这支笔的油墨,就得直接更换一只笔,这样对于使用者的成本来说,是不是一个大的负担?第二,笔身轻巧好用是件好事儿,可万一力气大一点的人将它捏爆,或是写字的人思索时,不自觉的咬笔杆,会不会把它咬碎,从而造成油墨流出、铅字笔报废?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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