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邀请(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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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宇龙十分清楚,现在是变法的最佳时机,如果等十几年,或者几十年,各方利益集团错综复杂,再变法的话,阻力肯定要比现在大出许多倍。

因此,他用一种强硬的姿态,将这些政策定下来,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内阁去制定细则和实施。

至于军队改制,既然皇帝有创收的方法,群臣也就没有意见。

韦宇龙当即下旨让军队防御好西边各大城市,裁汰老弱伤兵,同时征募新军,加强训练。

皇帝有严令,大臣的办事效率还是不错的,七月二十,一系列改革制度在内阁的商讨下,终于基本完善。

首先是军队改制,废除军户士兵世袭制制度,改为征兵制。

法令规定,全国十八到二十五岁之间的百姓,不分男女,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兵部可根据需要在全国征兵。

限制当时的情况,骑兵、步兵、炮兵、火枪兵等陆军普通士兵的服役期为五年,水师为八年,前一年皆为新兵,接受严格的军事化训练和学习,要求所有士兵在一年内熟练掌握武器所在兵种武器的使用,这样保证军队的较高的战斗力。

第二就是增加禁军数量,由原来的两万,扩大到二十万,驻扎在直隶各地。

其他地方,三到四个行政省各设大将军一名,每省设置一名提督和总兵五名,每个总兵管辖一万军队,大将军和提督有调兵权,没有带兵权,总兵有带兵权,却不能随意将军队调动。

全**队直属皇帝,各地衙门无权调动,军队也不能插手地方政务,地方官不能插手军务,军政分开。

如遇地方发生紧急事件需要动用军队,则由总兵、副将、和监军共同商议后出兵,不过事后必须给提督、大将军,兵部、皇帝报备。但不能越界调兵,不然以谋反论处。

最后就是士兵的军饷和退伍问题,韦宇龙建议兵部每年统一在全国征兵一次,退役士兵如不能自己解决生计问题,可安置到各地衙门担任衙役、乡勇,或者进入兵工厂。

退役士兵如果自谋生计,可凭借退役证明,在各种税赋上享受两成减免,如参加科举,可以加分一等。

军队钱粮军费、军械供给以及各项开支,一律由兵部和户部核算,经皇帝和内阁审核批复后统一调拨,这样可以避免唐朝那种藩镇割据的情况再次出现。

地方衙门用于维持当地治安、打击犯罪的衙役和巡检所辖乡勇,由地方衙门支出。

而大将军的任命,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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