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与有荣焉(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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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了过来,“让我瞅瞅,什么好书让你看的这么入迷?”

吴冠有被老友抢了书,有些急躁,“你这人,不跟你下棋你就去找别人去呗,上我这打什么岔。”

信守诚也不着恼,翻看了一下书的封面和内容,有些诧异,“何平在《人民文学》上发表小说了?”

吴冠有哼了一声,“还是专号呢!”

信守诚啧啧称叹,“这小伙子,未免太有才华了,这才多长时间没见面,都能在《人民文学》上发表长篇小说了。”

对于他们这些从事文化工作的人来说,《人民文学》在他们心目当中的位置是不可取代且神圣无比的。

别说是长篇小说,别说是专号,就是发表一篇普通的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也是值得吹嘘一辈子的大事。

信守诚这会儿也没心思去下象棋了,跟吴冠有争起了小说看,“你先让我看一会儿。”

“懂不懂点先来后到了,这是我们文化馆的书,想看去看你们图书馆的去。”

“啥你的我的,都是一家人,别说这种见外话。”

“he~tui”

……

李峰连夜看完《福贵》,眼睛红的跟兔子一样,有熬夜熬的,更多的是羡慕嫉妒恨。

羡慕、嫉妒不用说了,对于何平这样难以追赶的人来说只能把他当成榜样,李峰早已过了把何平当成对手的阶段。

恨则完全是因为何平写的剧情了,实在是太他娘的虐主了,福贵可太惨了,比杨白劳都惨。不对,杨白劳跟福贵根本就没有办法相比,就是孟姜女都没办法跟福贵比。

李峰回忆自己看过的所有小说,就没见过比福贵更惨的小说主人公。

真是个心狠手辣,莫得感情的作家。

不过写的是真好看,李峰感觉自己一晚上似乎就经历了福贵一辈子的跌宕起伏和酸甜苦辣。

这是一部具有史诗气质的作品,李峰心里想到。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上班,好不容易等到中午,他蹬着自行车跑到了百货商店。

“爱霞!爱霞!”

吃完午饭正跟同事唠嗑的刘爱霞听见李峰的叫声,“你怎么跑过来了?”

李峰把手里的书递给她,“给你看一样好东西。”

“这是啥呀?”《人民文学》这几个字她还是认识的,但她不明白为什么李峰要把这本书给她,是有什么特殊的吗?

“你翻一翻。”

刘爱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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