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2)年下/囚禁/现代(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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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人生才会多许多美好的奢望。

“所以啊,我不是玩玩,我是真心的。”翟宁整理余斐的头发,“就留在我身边吧,不会亏待你的。”

说得轻松。

余斐握紧了拳头。

他怎么能接受这种莫名其妙的安排?他的人生,居然只因为多说几句话、帮人挡了球,而被强行扯断。

他不甘心。

——

在被带到别墅的第二个月,余斐才第一次被允许出门。

他出门的时候眼睛几乎睁不开,近乎贪婪地吸着外面的清凉空气,从未如此感受到自由的可贵。

翟宁拉着余斐的手臂,将他扯到眼前,细心整理他的衣帽。

这是翟宁的喜欢,即使余斐有手有脚会穿衣服,他也要帮他做这些,以此来宣告主权。

余斐已经习惯了些。他明白,只要尽量顺着翟宁的喜好要求,会少一些麻烦和……皮肉之苦。

他不自觉按了一下左手手臂,那里在半个月前脱臼了一次,因为他提到要回去上学。

之后他被吊着一只手、按在墙上做了很久,几乎要生生昏死过去。

“走吧。”

翟宁说,拉着余斐坐上车的后座。

前面开车的是翟宁的手下,那天在房门口堵余斐的几个人之一。

余斐若无其事地看着外面的风景,试图找到什么标志,让他知道翟宁的别墅具体在哪里。

同时,他看着手表,也记下了到目的地——市中心的时间。

也许会有用。余斐告诉自己,也许这会帮助他有朝一日离开。

翟宁倒是没注意余斐这点小心思,到了地方,见余斐还是一脸戒备,淡笑着揉了下,摸摸他的耳朵:“只是来见一见我的朋友。”

余斐第一个想到那个嘲讽自己的青年。

经过他的了解,基本上可以猜到,翟宁有很高的地位和身份,所以才会在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如此肆无忌惮,随便就把一个大学生绑架。更别提那群看起来就不好惹的手下。

这样的人,能有什么正常的朋友?

欢场是市中心的一个地方,有钱人的销金窟,明明不干净的名声在外,每次检查却又安全通过,很多年了依然是最顶尖的娱乐场所。

一楼大厅,有人看到翟宁,忙迎上去:“翟少,您可有日子没来了!”

说着他快速瞥了眼翟宁身边

的人,见两人靠得近,马上道:“原来是有了嫂夫人了啊!来来来,大家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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