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利诱(2 / 3)
鱼缸处。见刘韵诗选择便宜的血鹦鹉,孙林怎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他也是无奈,只好跟了过去。
刘韵诗向鱼店老板进行了寻问,了解了一些关于饲养血鹦鹉的知识,得知这种鱼最好买七条,血鹦鹉鱼虽然能够产卵,但是不会孵化,因为血鹦鱼是两个种类的鱼杂交而来,就好像是驴和马交配后产生的后代,如果想要想要繁殖,就得添几条别的品种,老板向刘韵诗推荐了寿星和紫红火口。
刘韵诗当即拍板,就买这个了,买了三条血鹦鹉,两条寿星,两条紫红火口,因为都是没长成的,一共才花了1000来块钱。顺便又买了一个大鱼缸。
孙林当然想要付账,结果刘韵诗没用,直接掏钱交给老板。带着鱼和鱼缸出门,在后车厢内放好。这时,孙林从手包里拿出一百块钱,看向刘旭,说道:“刘旭,你去前面的超市给我买盒烟。”
“好。”刘旭连忙答应,接过钱之后,便朝前面不远处的小超市走去。
虽说今天早上刘旭没有去买咖啡,下午孙林又抢了他的客户,可是眼下在老板娘和孙林面前,他就是一个打下手、跑腿的,倒也不能直接顶撞。孙林一向抽玉溪,刘旭以前给他买过n次,并不必多言。
在刘旭走后,快到超市的时候,孙林突然说道:“哎呀,我竟然忘了让刘旭再给他自己买一盒,今天搬鱼缸全靠他了,要是我的话,肯定搬不动。刘总,我现在就过去,让他再买一盒。”
言罢,便追了过去。
进到超市的时候,刘旭已经买了烟,正打算出门。见到孙林过来,好奇地问道:“你怎么也过来了。”
孙林直接说道:“烟和钱你都揣着,等会把鱼缸送到刘总家里之后,你就说家里有事,要赶紧回家,不准在刘总家里逗留,知道么。只要你听我的,哪怕你卖不出去房子,也不会被炒鱿鱼。”
这是裸的利诱,在孙林看来,刘旭一定会答应。
如果是以前的刘旭,肯定是会答应的,因为他知道孙林喜欢老板娘,老板娘似乎也很器重孙林,两个人应该算是珠联璧合,自己没有理由当电灯泡。可是,因为早上张半仙的话,还有孙林的要挟,刘旭怎么可能答应。要知道,刘韵诗很有可能是自己命中的贵人,如果让孙林弄到手,他自己这辈子恐怕就别想翻身了。不过,他也不便直接拒绝孙林,只是点头说道:“是。”
但他心中已经拿定主意,一定要想办法予以破坏。刘旭不笨,旋即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老板娘真有意思和孙林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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