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营销/炒房(2 / 2)
忠表面上扮演的是中间人的角色,实际幕后的操纵就是他。
当这套房子转让出成功后,李忠一次就挣了七千多元的差价,李忠拿出一千元给赵俊作为劳务费用,并让他为自己保密。这次没有多少钱,只能操作一套房子,以后有机会多操作几套,一次就可以挣得数万元。
以后李忠还会去找其他的朋友来定购便宜的房源,只有不同的人定不同的房子,公司和其他人才不会怀疑。然后他再去物色其他的购房客户,这样就像滚雪球一样,财源不断。其实这种行为勉强能够上炒房吧,只是多转让了一次,但是这种的模式就是后来各地炒房团大肆炒房最为管用的技俩了,这些都是后话了。
当然现在这些都是钱,要挣大钱还是要靠真正去搞房地产开发才有机会,而且是全国范围的开发。现在自己是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得想办法迅速挣钱,也是不得已出此下策。
这种内部员工炒房行为在未来是违背销售代理公司管理规定的,但是李忠看过世纪花园的销售管理办法,没有提到类似的事情。可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这么操作过,也有可能是有人操作没被发现而已。这样的操作既没哟违反现在的公司管理规定,更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买房子是一个人,转让又是另外一个人,李忠只是介绍人而已。
多年以后国家专门针对以WZ炒房团为代表的各大炒房团,各种炒房行为,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出台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本来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打压各种炒房行为。结果还是无能为力,房价还是在大肆上涨,尤其是个别一线城市。只是那些炒房子的人多费一些周转,假离婚啊,各种千奇百怪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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