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6章 民间私贷之患(第二更)(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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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构这是在法律之外横跳。

但很显然,陕西的情况极其特殊。

陕西在宋朝时期,可不仅仅是后世陕西省,它的范围极大。

它左边是陇右,北面是西夏,西北面与河西接壤。

大量异国商品进来,就注定了会溢价。

这是商业规律。

异国货,是与众不同的,与众不同的货品,就很容易流入上层阶级,成为奢侈品的象征。

例如西域的琉璃、宝石、象牙,西夏的剑,河西的马。

正如杨严所说,这些跨境商贸,有巨额的利润。

商业机会来了,不能只朝廷赚钱,把民间晾到一边吧?

何况朝廷吞不下这么多买卖,明明有钱赚,看着不赚?

赵宁相信,赵构当时的想法就是这样的。

只不过这件事,他私下做的,没有上报。

因为赵构知道,上报后,只能在朝堂上引起无畏的争论,事情却迟迟无法解决。

“既然康王说利息不能超过十一,那这青衣社却又如何解释?莫非低于十一?”

“青衣社最开始的利息定的是百八,臣也就把钱投了进去,臣一直没有过问,臣也不知道……”

“你是不知道,还是装作不知道!还是不想知道!”

“臣罪该万死!”

“这么多钱,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这……臣平日里收了一些钱……”

“找谁收的?”

“这……”

“找人去村里,以投钱返钱的名义收的?”

“臣万万不敢!”

“你当然不敢,你一个提点刑狱司使,想要做这些,随便知会一声,下面就有无数人挤破脑袋来为你办事!”

杨严匍匐在地上,一声不吭了。

人类自发明货币以来,就开始出现借贷。

商业需要货币,货币催生借贷,借贷隐藏着巨大的暴力。

尤其是毫无监管和运作体系的借贷。

其实还有一个更大的野兽,赵宁一直不敢随意放出来,或者说已经放出来了,但不敢催熟。

什么呢?

负债!

大宋的折中法其实是一种负债,国债是一种负债,目前四京推行的新城新政,肯定也是负债的一种。

但这些全部被赵宁牢牢禁锢在一定的范围。

在这个时代,大面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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