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71.各位有何请益?(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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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王的部队开战了,周武王在牧野誓师时道:过去雌鸡没有晨鸣之道,雌鸡代替雄鸡打鸣则家尽,妇人夺取丈夫的政权则国家要亡,纣王一味的听信妲己的谗言胡乱施政,是纣王亡国的根本。

纣王收到武王反叛的消息,便组织东夷族的俘虏七十万人马迎敌,只是这些俘虏早就对他恨之入骨纷纷倒戈。纣王自己把自己逼到了绝路,他只好逃回朝歌自焚了结了。

至此之后,牝鸡司晨,牝鸡司旦,都作为一种诅咒妇女乱权,或是在家里压到男人的一种负面评价。】

这时候宋敖兴假装扇了宋庆一个巴掌:“反了你了,米三妹是女将作的指挥,今天在热气球上狙杀蒙古三个头目,那是军功呀,你个臭子,给米指挥认错!”

宋庆大叫一声:“爹,我是个男人。”

宋敖兴大怒:“我是你爹,你要是不认错,我就告你忤逆。”

【注:古语“百行孝为先”,在封建社会,朱程理学称为主流价值观,对忠孝极为重视。

自隋唐到明清,存在“十恶”制度,就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大不敬、不孝、不道、不睦、不义、内乱。

将谋反、谋大逆、谋叛和大不敬等危害皇帝安全和尊严的行为,列为最严重的犯罪,用最严厉的刑罚加以惩处凡谋反、谋大逆者,本人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父子、祖孙、兄弟及同居之男子年16以上者,不分同姓异性,也不限户籍的异同,不分是否残疾,一律处斩。15以下男性及女性家属罚没功臣之家为奴。即使子孙确不知情,年11以上,也要阉割发往新疆为奴。甚至10岁以下幼童也要监禁到满11岁后阉割。

对不孝顺父母者、尤其是对母亲有不孝行为的,父母可以到官府告子女“忤逆”,子女会受到最严厉的刑罚惩处,也就是“忤逆”是一项罪行。

在无锡,多年前还能听到母亲申斥儿子时,会“告你的忤逆”的警告,现在这句话已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消失了。在过去,如儿子对母亲不孝,做母亲的便有权利到县衙门去状告儿子,这就是所谓的“告忤逆”。

但是,“忤逆”绝大多数告不成的,母亲大多只是为了吓唬吓唬不孝儿子罢了。

因为被确定为逆子的罪犯,所领的极刑比凌迟还要残酷,即是“剥皮揎草”、“磨骨扬灰”。

剥皮是将罪犯的头顶头皮剥开,灌入水银,于是一张完整的人皮会剥下来,然后将人皮内塞满灯草,制作成人样,送到邻县去游街,以教育民众,千万要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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