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孔明的决断(2 / 3)
下声明要把蜀锦也纳入阵亡抚恤金里,魏延也有些惊讶,但很快就露出笑容对诸葛亮说道:
“丞相,公琰此乃妙策也!蜀锦多以达官显贵开放,寻常百姓根本买不到如此昂贵的布料。
若开放这个“以锦代钱”的阵亡抚恤政策,想必更能让阵亡将士家属心里得到慰藉……”
“非但如此,更能使大汉将士前仆后继奋勇作战。”诸葛亮轻轻点头伸出左手接回魏延拿在手上的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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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话说得倒也没有毛病,蜀锦在百姓家中可是千金难得之物,若能以这种贵重物品当做抚恤或者是赏赐, 想必三军将士更能展现出他们那勇猛的姿态。
魏延皱着眉头抚摸胡须,沉思良久后缓缓点头,丞相说的有道理。
但问题又来了, 当下大汉国策以蜀锦为重要战略物资面向全国生产,并拿它充作军费,如果有不轨之人平价收购民间蜀锦,高价抛售该如何处理?
“呵呵……想不到文长还颇具商业头脑,这也正是亮心中所想。”
其实这个政策是有漏洞的,如果其他两国与大汉互相贸易的同时,蜀锦的贵重程度可想而知,但平价购回,再以高价抛售出去,这该怎么办?
于是诸葛亮便把他的想法对魏延如实道出:
“《蜀科》再增两项:大汉阵亡抚恤所领蜀锦不得售卖、转送,若犯此条者,徒三年。
诸国贸易时,若有人投机取巧者,怂恿百姓出售蜀锦并购至手中未抛售者,百姓与商人并罚。百姓领杖三十,徒三年;商人领杖四十,徒五年,若是别国商人,即刻驱离,永不与其通商!”
只要颁布这样的法律,就可以避免蜀锦外流他国,有功将士家属还能领取蜀锦,并且还能使得大汉征兵来源有了保证,何乐而不为呢?
“丞相之智,末将钦佩不已。”魏延脸色感慨,对症下药可是他的强项,更何况《蜀科》是他指导编撰的法律,法治性更强,也更奏效。
《蜀科》很大的程度上去除了严刑峻法,除罪大恶极者,诸如:车裂、腰斩、绞刑。这些依旧可以应用在这些人身上。
所以,针对这件事情上的定法,诸葛亮没有把性质恶化,商人毕竟是商人,他终究是要以赚钱谋生。
但如果他们咄咄逼人,让人无路可走,那任谁也不会放过这群恶贯满盈的奸商们的。
说完这件事情,诸葛亮把这封手书折叠起来放在一边,然后说起了此次班师回朝的事情:
“文长,此番班师回朝,亮欲以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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