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1章 七色彩虹刀(2 / 3)
流淌出来。
任长风并没有看他,他的目光落在地上,只见他的脚下,已然多出一个纯钢水壶。
能将任长风的刀打偏,至少说明这人绝非普通的人。
兄弟,跑到人家家里来大开杀戒,未免有些太猖狂了吧。
随着话音,门口陆陆续续出现十来人。
说话的那个人,长着一双犀利的鹰眼,三十来岁的模样。相貌平平,皮肤略黑,看上去并不起眼,但确实乐呵呵的,给人的感觉很亲切。
旁边两个男人,一个只有左手,一个只有右手,看上去跟天残地缺似的,身形虽然不怎么样,但是这两人的眼睛都有杀气,可以几分钟盯着一样东西眼睛也不眨一下。
这三人不是别人,正是基地的十大金牌杀手之三。
两名青年看到他后,二话不说,拔腿就跑,只眨眼的工夫,便跑到人群后面去。
任长风没有追,不是他不想追,而是站于他面前的三人,带给他一股强大的压迫感,让他无法再去追旁人。
他们的本事或许没有任长风那么大,但是他们手上拎着的那武器,倒引起了任长风浓浓的兴趣。
这刀,是任长风从来没有见过的七彩色,赤橙黄绿青蓝紫,跟彩虹冰激凌一样,就连刀刃也是七彩的,泛着森森的白光。
刀身上,用小篆镌刻着三个很漂亮的两个小字彩虹。刀柄,呈黑色,上面有一些麻点,利于抓取。
他凌厉的目光落在鹰眼男人身上,与此同时,裂开大嘴笑道:天底下,还没有我任长风想去而不能去的地方。
鹰眼和两位天残认识一愣,随即笑呵呵地说道:哦,原来你叫任长风。
任长风梗个梗脖子:怎么,连我都不认识?
鹰眼:怎么?我应该认识你吗?话里话外,充满着轻视。
任长风听完,鼻子都差点气歪了,自己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没被这么小看过。他哼哼一声:一会儿,你就认识我了。
说着,挥了挥手中的唐刀。
鹰眼摆了摆手:给我杀!
话音刚落,除了他们三位金牌打手以外,身后的那十来号人,全部一拥而上,抡着普通精钢打造的钢刀,杀了过来。
任长风骂了一声:操,让小喽喽先来送死,你们这三个笨蛋,倒真大的派头。
鹰眼和两位天残人士并不生气,只幽幽地说了句:先让他们试试你的深浅,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嘛。
这时,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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