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8章 谈判的先决条件(3 / 4)
,一旦有其他第三方的介入,我们很难保证,合同能够顺利的履行……”
大家都是人精,郑婉瑜说的委婉,但意思很明确——如果有个诸如“星云经纪”和徐峻之类的人渣经纪介入,你们觉得条件还会如此宽松吗?那帮恨不能从石头里都榨出油的吸血鬼,会给你们让利这么多?就算他们挖不走龙一,可是一天到晚造谣捣乱惹是生非,会不会影响龙一的创作、会不会影响歌迷下载的热情?
至于微讯方面怎么对付徐峻,郑婉瑜不管,也管不着,所以她只说这是微讯的“义务”。她就不信,堂堂全世界市值第一的全生态互联网公司,会搞不定一个小小的人渣经纪人?
褚鸿飞当然知道,龙一现在被很多经纪人给盯上了,想把小家伙抓起来当母猪圈养。这帮人为了逼龙一签约,先是“棒杀”,再是“捧杀”,算得上无所不用其极了,小家伙现在的处境,堪称惨烈。
现在终于把他逼到了无路可走的悬崖边缘——某种意义上说,之所以郑婉瑜在今天谈判中把姿态放的这么低,多少要拜这些混蛋所赐。否则,在近期风行榜单上成绩如此亮眼的龙一,无论如何不应该混的这么惨。
不过……让自己这么大的微讯,去对付一帮肆无忌惮的流氓,像不像大炮打蚊子?
褚鸿飞跟这帮混不吝打过交道,而且还不少,对这帮贪婪狡诈没下限的家伙,他也是极其讨厌。但是“讨厌”这种情绪本身,是不符合任何商业原则的。他不能因为讨厌某人,就不跟他做生意——该赚的钱,还是要赚得。
捏着下巴琢磨了许久,褚鸿飞才带着些许歉意表示,其他的条款,微讯原则上都可以接受,关于这第四条,则需要讨论一下再给出答复——毕竟这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业条款,不太好用法律语言去准确描述,也很难用严谨的数据去度量后果,他们需要找出一个可操作的边界设定。
宁惹君子不惹小人,微讯虽然不把这群流氓放在眼里,可这群流氓如果真的跟微讯玩不要脸,对微讯都是个麻烦!
“可以!”郑婉瑜的风度很好,一边起身主动和微讯方面的人握手,一边淡然的说道。
“希望诸位体谅一下,这一条对‘音乐工坊’、对龙一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如果这一条不成立,这份协议其他的条款,都很难有实际意义,执行起来,恐怕也会颇多波折。我们只是纯粹的音乐人,需要的也只是一个无拘无束的创作环境,让我们有机会把美妙的音乐呈现给广大歌迷朋友,让大家能够更加愉悦的享受音乐而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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