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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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在他的《自我与本我》一书中在‘意识’‘前意识’‘潜意识’的基础上建立了‘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系统,‘本我’实施生物本能的我,‘自我’是心理社会的我,

‘超我’是道德理想的我。本我追求快乐,自我追求现实,超我追求完美。在弗洛伊德看来,“本我”是遗传下来的动物性本能,是一种原始性动力制,其目标是毫不掩饰地满足生物欲望,内部充满了非理性、反社会和破坏性的冲动,使潜意识的结构部分,是所有本能的载体,它与生俱来,是最原始的部分,遵循着快乐原则。同时“本我”也可以看作是一个人体本能的无意识的源泉,它形成‘里比多’即人的性欲和生活力量的最大积蓄库。按照“快乐原则”它总是不顾代价地寻找瞬间的满足。而“自我”则是每个人都包含的心理内涵,是理性的,是意识的主体结构部分,它控制着能动性的人口,即将兴奋释放到外部世界中去,出于本我与外界之间,根据外部世界的需要来活动,在现实原则中感受情感。“自我”调节着“本我”

与之相对立,“自我”是部分意识的参加者,它的任务是使“本我”与外界社会更好地协调,并采取某种方式转移不能被社会所接受的本能的冲动“自我”是人格化的表层。“超我”是充满清规戒律和类似于良心的人格层面,是道德化了的自我,使内在道德的检察官。

弗洛伊德的这些学说,让刘君武内心的罪恶感得到了缓释。既然对双亲异性的爱是人类最原始的本能,既然每个人的始初,都存有恋母或恋父情结,并对双亲肉体产生过欲望,那么刘君武所做过的充其量不过是觉醒较晚,“本我”没有及时受到“自我”和“超我”的检察、制约而、多跨出一步罢了。应该不算什么大罪。道德伦理之类的东西是后天形成,并用来制约规范人们的行为,但在没有形成前,想必没人去遵循它。

刘君武甚至用弗洛伊德的学说细细对当初自己的行为做了分析,在他的记忆中,母亲好像从来没有过奶水,它是喝着一种用小米磨成粉状,再炒熟加点白糖和开水的糊状物长到能吃饭的年龄的,但是他却无时不刻地依恋着母亲的乳房,五岁以前,只有吮吸着母亲的乳房才能安静入睡,五岁以后,改吮吸为拥握、脸贴着母亲的乳房入睡,记得到了上学的年龄,他从学校放学后跑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撩开母亲的襟怀,抚摸一下母亲的乳房,而当时继父对此极度反感,总用白眼瞅他,甚至曾粗暴地想把她从母亲的怀里拉开,可是却被母亲护住了,母亲用不满的目光狠狠地瞪了继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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